5月23日,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渔业局、黄渤海区渔政局关于做好今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通知及会议精神,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沈阳市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暨辽东湾海蜇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
辽宁省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范围为渤海海域(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全省定置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加伏季休渔(辽东湾海蜇管理期间,按海蜇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会议对今年的伏季休渔暨辽东湾海蛰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坚决维护好今年辽宁省的伏季休渔秩序。二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抓好落实。要坚持“政府领导、渔业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机制。三要坚决做好制止非法越界捕捞工作。辽宁省的非法越界捕捞主要集中在丹东和大连,希望丹东和大连两市政府和公安边防、海洋渔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因非法越界捕捞暴露出的渔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渔船管好。
会议强调,第一要把握“五个重点”,即“重点资源、重点渔船、重点渔港、重点渔场、重点渔民”,认真研究,想办法,出实招,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包保责任制,强化问责,真正管住,管好,管出成效。第二,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带头违捕和暴力抗法行为。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渔政、渔监和船检机构开展以陆地港口和海上为重点的海陆综合执法行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获的违捕、违收等违规渔船一律实行先扣港后处罚,严禁罚款了事。对抓扣的“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要坚持秉公执法,一视同仁,避免和杜绝在实施查处违法案件时的说情风,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起带头表率作用,支持渔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第三,要分阶段实施,认真组织完成各时期管理任务。今年,从6月1日开始,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将在黄海北部和辽东湾沿岸各放流点陆续展开。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执法机构既要做好自然资源管理,也要做好人工增殖资源的管理。渔业执法部门和放流生产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互相配合,认真做好伏季休渔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有针对性地预防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四,要加强钓渔具作业渔船管理,维护伏季休渔秩序。据统计,辽宁省从事钓渔具作业渔船有2440艘,各市、县(市、区)特别是从事钓渔具作业渔船比重较大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加强对这部分渔船的监管,防止以钓渔具生产名义从事其他捕捞作业,破坏渔业资源。第五,要加强海陆管控,严禁渔船进入朝韩敏感水域。今年的制捕工作,省政府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省厅也召开了专题会议,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公安边防部门,做好渔船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制捕工作重点地区的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必须要把做好制捕工作和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渔船管好。第六,要精心组织,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伏季休渔和海蜇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想方设法保证伏季休渔和海蜇管理工作经费尽快落实到位;渔政、渔监和船检机构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
会议公布下发了《2013年辽宁省海洋伏季休渔暨辽东湾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