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消息,4月9日13时左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的顶拉小学有多名学生在食用营养餐(午饭)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有337名学生入县医院治疗。这段时间,食品安全问题频繁爆出,让人无限担忧,同时也将营养餐供应环节当中的诸多问题暴露在公众的面前。
揭秘营养餐乱象-
这段时间以来,学生营养餐乱象,一波接着一波,一次比一次更加冲击公众的心灵。最新消息是,4月9日13时左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的顶拉小学有多名学生在食用营养餐(午饭)后出现腹泻、腹痛、发高烧,有337名学生入县医院治疗。为此,当地将开展一次全县学生营养餐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改发现的问题。
正视营养餐的管理困境,寻找系统性制度解决方案,来防止围绕营养餐出现贪腐现象和食物中毒,现在已经刻不容缓。
种种事实表明,从去年秋天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并不顺利。尽管国家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每年投入160多亿元中央财政,来为相关试点地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但是,仅有公共财政做保证是不够的,营养餐很容易遭到雁过拔毛。比如,此前广西暴露出学生3元钱的营养改善补助并没有被“全部吃进肚子里”,出现一元差额。特别是营养餐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已经成为一种极大的警示。不断发生的营养餐事故,应该像此前接-生的校车事故迅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一样,来引起公共管理部门的极大重视,从而使这项善政得到善治。
营养餐乱象与很多公共管理问题一样,在现实过程中,往往表现为“有程序、没正义”。营养餐在实践过程中,各个环节需要满足的程序,往往也并不缺失,既有政府公共财政的保证,又有招标流程的规定,还有补助方式的设计。问题是,摆出的这些流程设计,在具体执行的细节中,往往呈现出漏洞百出的尴尬,最后只是流于形式。比如,卫生与工商部门的态度竟然是不被重视,这样的管理程序,自然不可能让营养餐把营养真正送到学生那里,甚至只是把学生送到医院里。
各地营养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足以说明,现在围绕营养餐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并不完善。一方面,营养餐涉及到众多公共管理部门,比如卫生、工商、教育等等,现在必须作出明晰的权责规定,来避免“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的沉疴固疾;另一方面,营养餐牵扯着诸多利益博弈,学校、供应商、运输商、食堂承包商等等,如何做好相关利益平衡,都需要通过明确制度规定,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最大保障。不能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营养餐乱象频现问题就不可能得到遏制。山西新闻网
食品安全有待提高
2012年4月9日,云南镇雄县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高烧等不适症状。记者从孩子们口中得知:“当天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但是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
3块钱的营养餐计划,几经转手而兑现成疑似变质食物,不吃还得罚10元这是又一桩被曝光的营养餐乱象。最近两个月内,云南省接-生三起学生营养餐安全事件,事件在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将营养餐供应环节当中的诸多问题暴露在公众的面前。
从邓飞等人于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行动,到2011年10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国层面对困难地区孩子餐饮条件改善的关注持续发力。按照财政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贴,中央财政还专门为此拨款160亿元。
其实,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去年11月24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曾担忧地表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件难事,一是如何防止贪腐行为,二是如何防止食物中毒。从计划执行的4个多月看,真可谓是一语成谶:有的学校将营养餐补助用于购买主要成分是“水”的“牛奶”,供货商在3元补助中赚取1元;有的学校则直接将2元发给学生,剩下的1元去向不明……于是有人建议,地方部门可以借鉴民间免费午餐的管理经验,甚至把营养餐的管理权交给民间组织。
3块钱的营养餐变质成诸多悬疑,说来说去是监管的不力:譬如诸多学校迄今尚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而且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这些学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譬如学校在没有厘清权、责、利等关系的前提下对承包商“全权委托”,而地方政府又对学校“全权委托”,监管缺位、审计缺位、追溯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