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见识了,原来去吃饭要交餐位费的,那么去超市买东西,推个购物车,超市也应该收使用费吧?”2月12日,一位微博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张消费小票,在其消费的112元就餐费中,有5元/人的餐位费。(见2月13日《贵州商报》)
餐具费、开瓶费……如今又收起了餐位费,商家们不断在餐饮业打各种各样的主意。虽然吃饭排队等位是经常的事情,但却不能成为收取餐位费的理由,再说,餐馆为用餐者提供相应的就餐空间和场所,历来天经地义,如今收起费用来,实在太过牵强。
之前餐馆对使用消毒餐具的消费者收取餐具费的行为曾备受争议,如今,在很多地方,消毒餐具的使用已经成为可选项目。按理说,餐位费也应该有自主选择权。即便如这家收取餐位费餐馆的经理表示,收取餐位费是简化一些消费项目而概括起来收费的总称,但也是囊括多项服务和菜品的“必选套餐”,而且是“限量优惠版”的,这就意味着,如果不交这笔费用,就没有免费的纸巾用,没有免费的茶水喝……商家这“化零为整”的如意算盘一打,食客们就得“被捆绑消费”了。
在一些高档酒店,确实早有收取“餐位费”的惯例,而为了让这部分费用收取得合乎情理,消费者通常被告知这其中包含有一些如茶水、牙签、调料等细小的服务项目,而且这些辅助性项目大都在基本的免费服务范畴内,而相对于顾客用餐的消费数额来说,这笔所谓的“餐位费”往往数额较小,多数消费者都不愿去较真儿,却无形中纵容了餐馆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的行为。
餐位费到底该不该收,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收取?如今尚未有明确规定。但至少,餐位消费及其所包含的消费项目餐馆在餐前应对顾客尽告知义务,顾客亦有自主决定是否选择此项消费的权利。餐馆勤动脑筋最大化盈利当然无可厚非,但请用特色产品和周到服务让消费者心服口服,别让餐位费成了逐利的垫脚石,别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让顾客窝心掏钱、揪心消费,长此以往,不但“利”无处来,怕是“本”也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