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长江中下游旱区结束了少雨局面,大部分地区迎来降雨天气,使得前期困扰该地区的旱情有所缓解。但是,这场旱情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仍旧值得我们深思。尤其是未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有所增强,干旱来袭的几率增大,更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此次事件中的得失。
首先,“重涝轻旱”的治水思路有待扭转。长江中下游一直属于雨水充沛地区,多年以来,该地区的治水重点一直放在防汛排涝上,对于旱情的估计和预防明显不足,节水农业技术和设备发展落后。尤其是一些地方的汛期抗旱预案还是空白。这导致大旱来袭时,一些地方缺乏应对措施。在去年我国西南地区的大旱中,也暴露出了类似的问题。这些情况提醒我们,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逐渐显著,即使是常年多雨的地区,也将越来越多地面临干旱的威胁。各地区,除根据自身气候特点做好常规预案,亦要对极端自然气候的出现有所预防和准备。
其次,农田水利建设亟待加强。从此次大旱来看,当前该地区农田水利建设落后的问题,既包括硬件方面,也就是投入不足导致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更存在软件方面,也就是农田水利发挥作用机制方面的缺失。由于项目建设中缺乏系统规划、基层组织的弱化以及市场失灵等因素,导致很多地区建成的水利设施无法发挥作用。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日前媒体报道的,湖北省浠水县一投资百余万元的抗旱灌渠,通过了各级验收却一直无法启用,成为“摆设工程”。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体制机制的问题不解决,即使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也很难发挥实际的作用,反而会造成国家投资的浪费。
再者,长江水资源分配机制亟待建立。在今年抗旱过程中,水电争利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近年来,在江西、湖北、湖南,一些地方小水电站快速发展,长江许多支流均建有电站,对上游来水进行人为干预控制。干旱季节中下游地区大量用水时,也正是用电高峰期,给抗旱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由于管理主体不一,缺乏一个有效统一的调度机制和机构,更进一步加剧了干旱时期的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紧缺。相对于前两点而言,水资源分配中的利益纠葛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到今后该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同时也会带来其他社会纠纷和矛盾。
当下,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大旱隐约已经过去,但是也许未来还会有其他的挑战发生。这些曾经雨量极为丰沛地区遭遇的连场大旱提醒我们,自然界对人类的挑战,将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出其不意,我们需要在方方面面做好准备。希望我们每次都能在“化险为夷”的类似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并在日常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