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天前,深圳商人张松洲在惠阳区秋长街道办新塘村委会周肖屋村小组所租用的十多亩山地和水田上的1000多株花、树被黄土掩埋,而水田上的一栋房屋也被夷为平地。到底是何人所为?昨日,与张签订租用合同的村小组称是土地所有者秋长街道办经济发展公司所为。而该公司回应称对花、树被掩埋以及房屋被推倒一事并不知情。
花树被埋 深圳商人欲索赔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张松洲所租用的山地和水田边看到,几辆推土机正在作业,山地上已看不到一棵果树,光秃秃的,只有一棵劫后余生的小树倔强地露出一截。一堆废弃的石砖躺在一旁。张松洲说,此前约8亩的山地上种满了花和树,而一栋面积约80平方米的房子也建在水田里。“因为我一直在深圳做生意,很少回来,十几天前,附近有居民打电话告诉我花、树被掩埋,而房子也被夷为平地。”
张松洲说,该地约13亩的面积是他于2003年从新塘村委会周肖屋小组租用的,其中山地约8亩,水田约5亩,租用期限是20年,租金是山地每年共2500元,水田每年每亩600元。7年来,他投资十多万在此种花和树,尚未到收获的时间。“这一次被掩埋的花和树以及被推倒的房屋,价值约5万元。”张松洲说,他打算向作案者索赔5万元。
村小组:是政府下属公司所为
既没有收到征地通知书,也没有得罪人,为何自己的花、树以及房子会遭此劫难?张松洲说,土地是向周肖屋村小组承租的,而附近的土地则正在被秋长街道办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开发。“我不知道是何人所为,但村小组和经济发展总公司应该知道这个答案。”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周肖屋村小组组长肖红权。肖红权说,推倒房子和掩埋花、树是经济发展总公司所为。“不过,他们(经济发展总公司)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土地是属于他们的。”肖红权说,上世纪90年代初,秋长政府就征用了那块地(包括张松洲的13亩地),支付了每亩地4000元的土地征用费。如今,秋长政府下属公司经济开发总公司要使用那块地是应当的。
公司回应:对此并不知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秋长街道办经济发展总公司见到了该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张告诉记者,张松洲的花、树被毁事件他并不知情,也不是该公司所为,因此,不会赔偿张松洲提出的5万元。“不过,那块地上世纪90年代初就被我们征用了,村委会和张松洲没经过我们同意,私自签订租用合同,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张先生如是说。
律师:合同无效村小组应担责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说,因村小组的土地早已被征用,村小组不再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把土地发包出去,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既然合同无效,里面所约定的条款也没有约束力。现在,张松洲的花、树遭到了掩埋,房子遭到毁坏,他可以向村小组索赔。同时,如果能够找到推倒房屋、掩埋花和树的人,张松洲也可以向其索赔。
争论焦点
土地已征用 为何还出租
那么,为何土地已被征用,还拿来出租给张松洲?对此,周肖屋村小组组长肖红权说,当时他不是村小组长,对此并不知情。记者随后找到了与张松洲签订合同的原周肖屋村组长黄子强。黄子强指着双方签订的合同上的第五条说,“这里明确注明,土地使用权是归政府(即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有,当政府要使用时,双方应主动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不过,合同也注明,如果政府要使用,必须给予承包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黄子强说,在当初签订合同时已口头告知张松洲土地已被政府征用,合同是张自愿签订的。张回应称虽得到口头通知,但没有书面证明,村小组应承担责任。而黄子强则认为,张松洲应该找经济发展总公司索赔。